鹿政办发〔2018〕93号: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11-19 11:04   |  作者: 廖元锋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8〕93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和

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5日

 

 

鹿寨县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和

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6〕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桂卫发〔2015〕3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区域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120号)和《柳州市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22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广西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等职能,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结合自愿原则,统筹安排和指导医共体建设。

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二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共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18年12月底前,由县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牵头,在县域内各建成1个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继续推进原松散型县域医疗共同体的相关工作。

2019年,进一步扩大医共体建设范围,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50%以上。

到2020年,全县医共体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县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人数逐年增长,较上年增长率在10%以上,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50%以上,居民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共体组织模式

根据本县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以建立医共体为基本形式,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其他形式为辅,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地区流动,打造以区域医疗中心组群为龙头,带动和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设的新型医疗卫生体系。

(一)在县域组建医共体(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

深入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有条件的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并与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有效衔接,构建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坚持三个不变(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不变、机构职能和任务不变、财政投入和保障不变)的原则下,由县级医院以托管等形式与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联合组建医共体,实现医共体内人员统一调配使用、业务统一管理、资源统一配置、信息互联互通、设备等资源共享。

(二)探索组建医疗集团。

由县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县域内二级医院、其他医疗机构等,探索组建医疗集团,形成若干个区域医疗中心。建立现代化的医院管理制度,集中人才、技术、设备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有条件的推行医疗集团内人、财、物统一调配。

(三)组建专科联盟。

由县级公立医院依托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组建区域间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

(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分级诊疗远程医疗分中心的建设,大力发展面向基层、边远的远程医疗协作网,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三、完善医共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

医共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理事会,统筹协调医共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学科布局、人员培养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理事长由牵头医院的院长担任。理事会应科学制定医共体章程,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统筹医共体内资源配置与整合。牵头医院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医共体协议书。章程和协议书应由牵头医院提交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和备案。

在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五个不变”和“三权转换”的原则,即:医院隶属关系不变、人员身份不变、医院资产归属不变、医院原有债权债务不变,以及医院公益性质和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变;牵头医院对被托管卫生院领导班子配备调整有建议权、人事管理权和中层干部任免权,以及绩效分配权。

对帮扶型、共建专科型、对口支援型等松散型医共体可参照紧密型医共体建立治理结构,也可在机构性质、隶属关系、人员身份、工作职责、财政投入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以管理和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组织制度,促进业务协同。

(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医共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积极性,落实功能定位。二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村卫生室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共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到基层首诊。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包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人口、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等。应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考核工作机制,以家庭医生团队组成、服务对象的数量、履约率、续约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居民满意度和团队成员满意度等为核心考核指标。

四、完善医共体内部贯通机制

鼓励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医疗资源、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一)统筹规划、管理医疗资源。医共体内实行门诊科目、住院床位、医务人员等医疗资源统筹管理。由理事会根据成员单位的优势专科,结合辖区居民实际需求,依法统筹设置门诊诊疗科目。医共体内所有专家的预约诊疗信息,由牵头医院负责维护并向社会统一发布。门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实际诊疗地点的相应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在适当调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乡镇卫生院应结合自身情况,探索设立家庭病床,由医共体统一管理,主要收治本辖区需要住院治疗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

牵头医院要安排技术骨干长期到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开展查房、坐诊、会诊、讲座等各种形式的业务指导。二级公立医院派出常驻人员不少于6人,医生应以中级职称为主;常驻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至少一年。长期安排医共体内的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免费进修学习。积极推广专科疾病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疾病的规范化、同质化诊疗。宣传普及简便、有效、价廉的中西医基层适宜技术,重点是各类慢病防治技术。

(二)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对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具备条件的紧密型医共体,可探索医共体内人员编制或人员控制数额统筹使用、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薪酬待遇和考核奖惩政策等,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其他类型的医共体也应积极推动人员在医联体内部合理流动,发挥集成效应。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上级医院下派人员到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按政策可视为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经历。

(三)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开展薪酬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两个允许”的要求,完善医共体内部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医共体内部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上级医院派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可按协议参与驻点单位绩效分配,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也要参照所在岗位给予相应奖励绩效工资。上级医院可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增量部分适当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于下派人员补贴、基层进修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员培训等。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县级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鼓励医共体内各医院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对下派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四)统一信息平台。加强规划设计,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利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医共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发挥远程医疗作用,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药品供应保障。推进以县为单位或医共体为主体的统一联合议价采购方式,统一确定药品采购品种及采购价格。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自治区城乡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按规定遴选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药品配备使用,满足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适应专科疾病患者和康复(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鼓励医共体内制剂调剂使用。

五、保障政策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医共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病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共体更好地发挥作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

(二)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

(三)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医共体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重点考核医共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制定出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考核评估方案,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与财政补助、人事任免等进行挂钩。经考核评估合格的,由县级财政按5万元/对的标准发放奖励至牵头县级公立医院。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保障医共体建设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监管,明确医共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额控制和备案制管理、县乡人员编制一体化管理的政策措施。价格主管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科技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支持临床医学研究,促进医共体发展。

(三)加强督查考核。通过专项督查、定期考核等方式,推进医共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建立医共体效果考核评估机制,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共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印发


×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鹿政办发 导航

鹿政办发〔2018〕93号: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11-19 11:04    |  作者: 廖元锋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8〕93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和

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5日

 

 

鹿寨县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和

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6〕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桂卫发〔2015〕3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区域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120号)和《柳州市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22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广西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等职能,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结合自愿原则,统筹安排和指导医共体建设。

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二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共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18年12月底前,由县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牵头,在县域内各建成1个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继续推进原松散型县域医疗共同体的相关工作。

2019年,进一步扩大医共体建设范围,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50%以上。

到2020年,全县医共体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县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人数逐年增长,较上年增长率在10%以上,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50%以上,居民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共体组织模式

根据本县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以建立医共体为基本形式,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其他形式为辅,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地区流动,打造以区域医疗中心组群为龙头,带动和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设的新型医疗卫生体系。

(一)在县域组建医共体(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

深入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有条件的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并与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有效衔接,构建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坚持三个不变(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不变、机构职能和任务不变、财政投入和保障不变)的原则下,由县级医院以托管等形式与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联合组建医共体,实现医共体内人员统一调配使用、业务统一管理、资源统一配置、信息互联互通、设备等资源共享。

(二)探索组建医疗集团。

由县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县域内二级医院、其他医疗机构等,探索组建医疗集团,形成若干个区域医疗中心。建立现代化的医院管理制度,集中人才、技术、设备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有条件的推行医疗集团内人、财、物统一调配。

(三)组建专科联盟。

由县级公立医院依托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组建区域间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

(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分级诊疗远程医疗分中心的建设,大力发展面向基层、边远的远程医疗协作网,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三、完善医共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

医共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理事会,统筹协调医共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学科布局、人员培养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理事长由牵头医院的院长担任。理事会应科学制定医共体章程,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统筹医共体内资源配置与整合。牵头医院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医共体协议书。章程和协议书应由牵头医院提交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和备案。

在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五个不变”和“三权转换”的原则,即:医院隶属关系不变、人员身份不变、医院资产归属不变、医院原有债权债务不变,以及医院公益性质和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变;牵头医院对被托管卫生院领导班子配备调整有建议权、人事管理权和中层干部任免权,以及绩效分配权。

对帮扶型、共建专科型、对口支援型等松散型医共体可参照紧密型医共体建立治理结构,也可在机构性质、隶属关系、人员身份、工作职责、财政投入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以管理和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组织制度,促进业务协同。

(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医共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积极性,落实功能定位。二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村卫生室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共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到基层首诊。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包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人口、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等。应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考核工作机制,以家庭医生团队组成、服务对象的数量、履约率、续约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居民满意度和团队成员满意度等为核心考核指标。

四、完善医共体内部贯通机制

鼓励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医疗资源、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一)统筹规划、管理医疗资源。医共体内实行门诊科目、住院床位、医务人员等医疗资源统筹管理。由理事会根据成员单位的优势专科,结合辖区居民实际需求,依法统筹设置门诊诊疗科目。医共体内所有专家的预约诊疗信息,由牵头医院负责维护并向社会统一发布。门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实际诊疗地点的相应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在适当调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乡镇卫生院应结合自身情况,探索设立家庭病床,由医共体统一管理,主要收治本辖区需要住院治疗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

牵头医院要安排技术骨干长期到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开展查房、坐诊、会诊、讲座等各种形式的业务指导。二级公立医院派出常驻人员不少于6人,医生应以中级职称为主;常驻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至少一年。长期安排医共体内的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免费进修学习。积极推广专科疾病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疾病的规范化、同质化诊疗。宣传普及简便、有效、价廉的中西医基层适宜技术,重点是各类慢病防治技术。

(二)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对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具备条件的紧密型医共体,可探索医共体内人员编制或人员控制数额统筹使用、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薪酬待遇和考核奖惩政策等,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其他类型的医共体也应积极推动人员在医联体内部合理流动,发挥集成效应。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上级医院下派人员到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按政策可视为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经历。

(三)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开展薪酬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两个允许”的要求,完善医共体内部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医共体内部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上级医院派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可按协议参与驻点单位绩效分配,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也要参照所在岗位给予相应奖励绩效工资。上级医院可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增量部分适当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于下派人员补贴、基层进修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员培训等。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县级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鼓励医共体内各医院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对下派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四)统一信息平台。加强规划设计,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利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医共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发挥远程医疗作用,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药品供应保障。推进以县为单位或医共体为主体的统一联合议价采购方式,统一确定药品采购品种及采购价格。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自治区城乡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按规定遴选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药品配备使用,满足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适应专科疾病患者和康复(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鼓励医共体内制剂调剂使用。

五、保障政策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医共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病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共体更好地发挥作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

(二)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

(三)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医共体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重点考核医共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制定出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考核评估方案,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与财政补助、人事任免等进行挂钩。经考核评估合格的,由县级财政按5万元/对的标准发放奖励至牵头县级公立医院。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保障医共体建设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监管,明确医共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额控制和备案制管理、县乡人员编制一体化管理的政策措施。价格主管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科技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支持临床医学研究,促进医共体发展。

(三)加强督查考核。通过专项督查、定期考核等方式,推进医共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建立医共体效果考核评估机制,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共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印发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