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20〕10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人民政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20〕10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6日
鹿寨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全面推进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2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1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依法严格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按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3到5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双随机”抽查模式全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和重点领域以外,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必须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公平公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匹配分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确保抽查监管公平公正,减轻检查对象负担。
(三)坚持公开透明。部门联合计划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检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配备必要的执法音像记录设备,记录检查全过程;可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随机摇号过程。
(四)坚持协同高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各部门全面依托全区统一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部门随机联查,确保高效便捷、全程留痕、责任可溯。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部门联合随机联查监管机制
1.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要统筹建立本县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及检查方式等。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应向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联席办”,县联席办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报备,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
2.制定部门联查工作计划。各领域牵头部门可根据实际制定本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结合相关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风险程度高、管理难度大且需要部门合力监管的行业领域实施跨部门检查,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整合各参与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计划制定后确需调整的,应在调整后1周内及时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向县联席办报备。联合抽查活动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牵头部门在协同监管平台上录入跨部门抽查任务,明确任务名称、执行时间、参与检查的具体部门等事宜,确保高效便捷、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全县的跨部门联查工作。
3.建立部门联合随机联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各领域牵头部门以相关部门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为基础,结合监管领域、职责范围、主体类型等,建立部门联合随机联查的特别检查对象名录库。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的市场主体,适用联合抽查的所有被监管对象都应纳入联合抽查对象名录库。
4.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领域牵头部门以各相关部门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5.推广应用自治区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程电子化管理,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杜绝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各部门要做好“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在本系统、本部门的应用工作,今后不再开发建设同类“双随机”监管应用系统;已自建平台的部门应当做好数据共享并逐步使用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
(二)完善部门随机联查监管模式
坚持科学筹划、统筹安排,因地因时因需选择合适的部门随机联查模式。鼓励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更多更科学合理的部门随机联查模式。
1.全面推进综合性大联查。各领域牵头部门采取定向抽查类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经营范围、所属行业、职责权限等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参与部门,并从参与部门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照各部门的随机事项清单,一次性完成所有事项的检查(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外)。
2.重点开展风险分类联查。县监管执法部门应将监管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投诉举报类、经营异常类、行政处罚类、严重违法失信类等监管信息分类记于检查对象名下。各领域牵头部门通过大数据监测和分析形成对检查对象的风险等级预判,确定抽查事项和检查对象范围,采取定向抽查类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参与部门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一次性完成检查。
3.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联查。各领域牵头部门制定专项整治联查工作计划,采取定向抽查类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参与部门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提升部门随机联查监管水平
1.依法进行随机联查。注重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开展部门随机联查应严格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公布检查结果”的流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经县联席办审核后方可调整。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开展部门随机联查一律不得收取费用。县监管执法部门根据需要,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支付费用,相关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2.做好信息归集公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及时记于检查对象名下,并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及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按照“谁检查、谁告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跨部门随机联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告知被抽查对象,自部门随机联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其中立案查处的,按照“谁办案、谁录入”的原则,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3.强化联查结果运用。各部门要加强部门联查结果的共享和运用,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完善抽查对象诚信档案,将部门随机联查的信用信息纳入抽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根据抽查对象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部门随机联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移交违法线索,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双随机”监管档案制度,检查结束后,要将监管执法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按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部门随机联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对工作的指导监督,杜绝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行为。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职能,各参与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随机联查机制建设责任,认真做好统筹、指导、督促、推进等工作,及时将工作推进开展情况报送各领域牵头部门。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部门随机联查监管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强化随机联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监管执法能力。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将工作推进开展情况报县联席办,县联席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按要求完成年度抽查任务。
附件:鹿寨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计划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计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配合上级部门建设全区统一的 监管工作平台 |
配合上级部门建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和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为依托的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监管平台”),各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监管平台要与自治区级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 |
县市场监管局
|
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31日前 |
2 |
制定部门随机 抽查事项清单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称“县联席办”)组织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参照上一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本级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探索制定本级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并报送上一级联席办备案。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联席会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动态调整 |
3 |
建立“两库”——“检查对象(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按监管职责分工,依托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县级“两库”。根据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两库”精准、全面。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联席会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动态调整 |
4 |
制定抽查工作 实施细则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按照规范化监管要求,结合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或更新年度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或抽查指引(以下称“一细则”),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规范检查内容和方式,统一抽查标准和检查流程,强化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
县联席办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联席会成员单位
|
每年6月30日前
|
5 |
建立联合检查 模式 |
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平等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模式。建立综合大联查模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参与实施联合检查,一次性完成被抽查对象涉及的所有事项检查。建立重点领域联查模式,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等5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由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筹推进行业领域、专项工作联合抽查模式。完成自治区联席办部署的全区统一的联合抽查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地区联合抽查。 |
县联席办 |
市场监管局、鹿寨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文体广旅局、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
|
2020年12月31日前
|
6 |
制定联合抽查 计划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根据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县联席办统筹制定联合抽查年度计划。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查计划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上一级联席办备案。年度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示。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联席会成员单位
|
2020年5月31日前 |
7 |
规范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 人员 |
按照抽查任务以及抽取比例,依托监管平台分类设置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抽查项目专业要求、检查工作量等因素,分类设置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不同类别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结合检查需要匹配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人员一经抽取,不得随意更改。 |
县联席办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联席会成员单位
|
2020年5月31日前 |
8 |
科学实施检查 |
建立健全联合随机抽查结果记录、抽查告知和现场检查作业指导规程,一次性完成对同一抽查对象的多个检查项目。执法检查人员严格依法依规查阅复制被抽查对象的台账和有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取证。对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违法线索,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
县联席办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联席会成员单位
|
2020年11月30日前 |
9 |
强化检查结果公示与运用 |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检查部门在完成检查任务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信用中国(柳州)等平台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和开发利用,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其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联席会成员单位
|
实时推进,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的检查信息录入 |
10 |
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
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
县联席办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联席会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11 |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 |
县联席办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县发改局配合县联席办推进监管平台等项目建设。县信息办、县行政审批局根据各自职责配合上级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归集数据系统的建设。县财政局负责监管平台等项目建设和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县司法局要加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推进力度,提升检查人员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负责牵头开展本行业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一单两库一细则”相关工作,并加强业务培训、工作督导。 |
县联席办 |
县发改局、县信息办、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12 |
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
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扎实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检查督导,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落实经费保障,将联合抽查等监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配齐配强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保障执法检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一线检查力量。 |
县联席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联席会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13 |
履职尽责,强化担当 |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各成员单位
|
|
持续推进
|
14 |
加强培训,强化宣传 |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各成员单位
|
|
持续推进
|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关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