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20〕49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村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鹿政办发〔2020〕49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村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村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2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31日
鹿寨县村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屯夜间照明条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统筹衔接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等重大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为推进“美丽鹿寨”乡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村庄建设规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理安排村屯路灯建设地点和建设数量,原则上50户(不含)以下的村屯安排2户/盏,50户(含)以上到100户(不含)以下的村屯安排3户/盏,100户(含)以上的村屯安排4户/盏。
(二)坚持质量为先,规范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降低投资成本、便于维护管理,村屯路灯均采用太阳能路灯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确保质量一流、环保美观和服务高效。
(三)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按照政府的需求进行投资建设和提供运维服务,以达到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共赢的效果。项目产值、投资和税收在鹿寨县统计核算的公司优先列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
(四)坚持严格管护,高效运行。健全村屯亮化的管理维护机制,依托专业化的服务彻底解决村屯路灯亮灯率低、损坏率高、管理混乱、缺乏二次节能手段等问题,确保亮化工程管护得当、运行正常、效益持久。
三、目标要求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光照适宜、经久耐用”的标准,完成全县9个乡镇1077个村屯约20000盏太阳能路灯的安装维护和约10000盏路灯的改造维护任务,其中:新建村屯太阳能路灯分立杆式和壁挂式结构,原则上按2:8比例进行建设安装。
工程实施须符合《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24460—2009)要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杆、智能控制器、LED光源等零配件的安装及底座的土建施工;太阳能路灯间距宜设为20—30米,平面交叉路口、曲线路段应适当减小灯杆的间距;路灯基础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太阳能路灯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新建太阳能路灯(含3年维护)计划投资2100万元,已建成和损坏路灯的改造维护计划投资900万元,实际投资以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价为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分年度向中标企业支付。
五、工作安排
(一)调研论证阶段(2020年9月—10月)
县发改局调研摸底全县村屯亮化工程建设需求,积极与有意向参与村屯亮化工程建设的企业进行对接,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建设方式等,制定鹿寨县村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二)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2月)
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进一步明确村屯亮化工程建设位置及数量,起草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协助中标企业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三)建设实施阶段(2021年3月—10月)
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全县村屯亮化工程施工或维护,村屯中群众建设意愿高的,优化安排实施或维护。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工程的质量监督及协助配合等工作。
(四)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工程竣工后,各乡镇组织对各村屯亮化工程进行全覆盖验收,验收未通过的,限期要求中标企业进行整改,并再次进行验收。验收全部合格后,各乡镇将验收相关材料提交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进行抽检复验,对复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项目验收情况及结论。
(五)运维服务阶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
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全县太阳能路灯、智能路灯管理平台等运维服务工作,在运维服务过程中的具体考核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全县村屯亮化工程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成立鹿寨县村屯亮化工程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轶 县委书记
杨 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黄 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忠信 县委办副主任
廖 翔 县政府办副主任
徐健高 县发改局局长
许 鹏 县住建局局长
吴宏开 县财政局局长
刘 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石勇军 黄冕镇党委书记
陈梦军 黄冕镇镇长
戴福奎 平山镇党委书记
黄雪勇 平山镇镇长
韦家东 中渡镇党委书记
周汉锋 中渡镇镇长
张云天 江口镇党委书记
梁 坤 江口乡乡长
韦 丽 导江镇党委书记
韦云庭 导江乡乡长
杨 波 寨沙镇党委书记
梁定峰 寨沙镇镇长
廖鹏翔 四排镇党委书记
韦柳春 四排镇镇长
秦春发 拉沟镇党委书记
刘春霞 拉沟乡乡长
邓芳军 鹿寨镇党委书记
韦继寿 鹿寨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许鹏同志兼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
成员单位要围绕全县村屯亮化工程建设目标,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圆满完成亮化工程建设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1.县发改局:统筹协调全县村屯亮化工程的实施,负责调研论证、制定方案、审批项目、争取资金等工作。
2.县住建局:承担全县村屯亮化工程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亮化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拟定、亮化服务采购、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上级资金争取等工作。
3.县财政局:将村屯亮化工程资金列入年度预算,负责资金拨付管理、工作经费落实等工作。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村屯亮化工程选点等工作。
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太阳能路灯及其组件的质量监督等工作。
6.各乡镇:负责确定村屯亮化工程的具体选点,协调群众积极配合中标企业施工,抓好工程建设的监管和验收,教育引导群众共同做好路灯设施的管护等。
(三)加强督促检查
将村屯亮化作为重点工作建设列入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牵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不力、监管机制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将予以严肃追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