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23007794317P/2021-161813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标  题:
鹿政办发〔2021〕36号:关于印发《2021年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鹿政办发〔2021〕3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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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21〕36号:关于印发《2021年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2-17 17:30   |  作者: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21年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1217


2021年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39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194号)文件精神,为深刻吸取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910日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商业街燃气爆燃事故、1021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一饭店燃气爆炸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压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我县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涉及燃气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供气、用气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重点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燃气设施隐患整治、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对全县餐饮行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有效推动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的整治,加快推进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抓实抓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有效遏制燃气行业不安全行为,不断夯实全县燃气安全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餐饮行业用气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遏制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餐饮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压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使用合格灶具的情况、燃气使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燃气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等。要根据20219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餐饮行业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的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销售领域燃气灶具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持续打击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大“黑气”打击力度,斩断“黑气”供应链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和街道等基层开展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鹿寨经开区管委、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住建部门要继续推动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查漏补缺,针对工作空白点、薄弱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梳理并全面细致排查燃气设施、作业环节等,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针对前期阶段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尤其是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督查组指出的燃气管道占压、包裹等安全隐患,进行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鹿寨经开区管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

(三)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大力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强预防中毒的宣传工作,发挥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的优势,强化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辖区、用户宣传的全面覆盖。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对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强有力手段督促用户立即整改,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拒绝整改的用户要实行跟踪督促,各燃气企业要配合各辖区做好拒不整改隐患户停供气工作

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鹿寨经开区管委、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

四、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115起至1231,分三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115-1115

各乡镇、各部门在本辖区、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辖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辖区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力量。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安全常识等,提高餐饮行业、燃气企业、燃气具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主动改善、整改自身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改阶段(1116-12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餐饮场所、燃气企业、燃气具经营企业、居民用户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用户进行自查自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对逾期未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各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15-1231日)

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部署,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和打击违法的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杨波同志兼任。各乡镇要组建各自辖区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资金保障力度,保障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选购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的注意事项以及一氧化碳中毒和燃气泄漏的危害、常见原因、中毒表现、急救常识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知识,提高居民和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掌握,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及时填报附件2《鹿寨县基层工作人员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入户检查表》、附件3《鹿寨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信息台账》、附件4《鹿寨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信息统计表》,各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排在首位的牵头单位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于202112月31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附件:1.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鹿寨县基层工作人员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入户检查表(试行)

       3.鹿寨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信息台账

       4.鹿寨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信息统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7日印发   


附件1

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雷 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雁予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 波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戴福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采要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伍先朝 县交通局局长

    刘玉霞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 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宏开 县财政局局长

    覃满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军乙 黄冕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杰平 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忠信 中渡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焕心 江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云庭 导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兰燕 寨沙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文锋 四排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雪芳 拉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廖 翔 鹿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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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21〕36号:关于印发《2021年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2-17 17:30    |  作者: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21年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1217


2021年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39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194号)文件精神,为深刻吸取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910日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商业街燃气爆燃事故、1021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一饭店燃气爆炸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压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我县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涉及燃气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供气、用气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重点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燃气设施隐患整治、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对全县餐饮行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有效推动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的整治,加快推进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抓实抓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有效遏制燃气行业不安全行为,不断夯实全县燃气安全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餐饮行业用气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遏制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餐饮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压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使用合格灶具的情况、燃气使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燃气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等。要根据20219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餐饮行业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的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销售领域燃气灶具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持续打击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大“黑气”打击力度,斩断“黑气”供应链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和街道等基层开展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鹿寨经开区管委、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住建部门要继续推动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查漏补缺,针对工作空白点、薄弱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梳理并全面细致排查燃气设施、作业环节等,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针对前期阶段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尤其是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督查组指出的燃气管道占压、包裹等安全隐患,进行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鹿寨经开区管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

(三)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大力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强预防中毒的宣传工作,发挥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的优势,强化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辖区、用户宣传的全面覆盖。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对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强有力手段督促用户立即整改,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拒绝整改的用户要实行跟踪督促,各燃气企业要配合各辖区做好拒不整改隐患户停供气工作

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鹿寨经开区管委、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

四、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115起至1231,分三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115-1115

各乡镇、各部门在本辖区、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辖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辖区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力量。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安全常识等,提高餐饮行业、燃气企业、燃气具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主动改善、整改自身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改阶段(1116-12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餐饮场所、燃气企业、燃气具经营企业、居民用户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用户进行自查自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对逾期未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各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15-1231日)

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部署,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和打击违法的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杨波同志兼任。各乡镇要组建各自辖区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资金保障力度,保障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选购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的注意事项以及一氧化碳中毒和燃气泄漏的危害、常见原因、中毒表现、急救常识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知识,提高居民和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掌握,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及时填报附件2《鹿寨县基层工作人员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入户检查表》、附件3《鹿寨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信息台账》、附件4《鹿寨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信息统计表》,各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排在首位的牵头单位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于202112月31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附件:1.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鹿寨县基层工作人员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入户检查表(试行)

       3.鹿寨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信息台账

       4.鹿寨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信息统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7日印发   


附件1

鹿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雷 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雁予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 波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戴福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采要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伍先朝 县交通局局长

    刘玉霞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 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宏开 县财政局局长

    覃满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军乙 黄冕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杰平 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忠信 中渡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焕心 江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云庭 导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兰燕 寨沙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文锋 四排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雪芳 拉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廖 翔 鹿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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