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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03日
标题:
鹿政办发〔2022〕4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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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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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22〕4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3-03 17:25   |  作者: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3月3日

鹿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

为深化推进各职能协作部门在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中的职能大融合和改革大提速,推动形成跨部门联动、跨领域协作的大融合、大联动、大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流通领域良好的市场秩序,决定构建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的鹿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平台”(以下简称大协同平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依法开展商品流通领域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违法违规的烟草、成品油、化工原料、冻品、畜禽活体、野生动物及产品、濒危物种及制品、洋垃圾、汽车及其零配件、电子产品、食糖、酒类等货物的集散地和经营场所。

二、工作机构

为有效推进大协同平台建设和打击走私违法活动,成立鹿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平台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具体构成如下:

 长:李伟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文科 县政府办副主任

    韦杰县 科工贸局副局长

    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刘丽梅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祁建春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伟林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晓峰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员:刘立红 县发改局副局长

    宋庆刚 县教育局副局长

    廖 斌 县公安局副政委

    罗泽河 县司法局副局长

    廖耐德 县交通局副局长

    谭立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丽梅 县卫健局副局长

    胡献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韦世学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廖国安 县林业局副局长

    欧广荣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兰献府 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范历强 中石化柳州鹿寨石油分公司经理

    农 宇 中国石油天然气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鹿寨运通加油站经理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大协同平台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大协同平台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大协同平台建设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全县打击走私市场清理综合治理工作;对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工贸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莫文科和县科工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科工贸局副局长韦杰和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欧广荣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实际情况,结合内陆城市打击烟草专卖品、成品油等货物走私特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和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及市场清理整治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信息交流制度。依托成员单位信息化平台,逐步有序推进我县反走私联防联控信息化建设,实现各成员单位反走私数据信息共享。

(二)联合办案制度。对于涉及刑事犯罪案件,运用网络化协同新模式和大数据应用手段研究案情、会商对策和协同出击。对于打击不力、违法犯罪活动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专门进行调研查找、深入分析,制定对策和解决方案,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侦办。

(三)案件移送制度。各部门查获的成品油、冻品等依法由海关管辖的涉嫌走私案件,应当移交柳州海关处理;各部门查获烟草案件,应按属地移交原则将案卷材料、涉案烟草专卖品移交鹿寨县烟草专卖局处理。移交案件时报告大协同平台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打私办,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由大协同平台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处理。

(四)案件督办制度。对于涉案价值巨大、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由大协同平台指挥部督办,加大指导协调力度,提高案件侦办效率。需要督办的案件由各执法部门提出申请,报大协同平台指挥部办公室审核督办。

(五)定期治理工作制度。每月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包括打击走私行动、市场清理、专题研究和联合检查等。每个季度开展督导或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的对应工作机构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每半年开展对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或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解决方案或研究报告。

(六)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构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处理机制,分析和预警各类走私物品动态,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奖励机制,每年开展线上或线下联席会议,总结推广工作经验,部署联合专项行动,研究重大案件办理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走私行为,对举报者给予保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在侦破重大案件、推进制度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或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补助奖励。指挥部要不断增加对平台建设的投入,对积极参与大协同平台建设和运行的有功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给予奖励。

(七)宣传培训制度。采取专项培训、实习教学、以案代训等方式,组织开展专业和业务培训,共同参与相关交流活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法律法规,曝光重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人民群众和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工作职责

(一)县科工贸局(县打私办)

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打击走私市场清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起草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有关打击走私工作方案,组织全县打击走私工作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收集和调研工作,掌握全县打击走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自治区、柳州市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报告;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打击走私工作的突发和应急事项。

指导和协助大协同平台信息化和数字化项目建设,推进反走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等工作;协助推进反走私体制改革创新,依据职责配合其他反走私相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

加强对各网站的日常管理,配合做好互联网在商品流通领域涉嫌违法违规、不良信息的处置工作和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的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的宣传引导工作。

指导和协助大协同平台信息化、数字化项目建设,推进反走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等工作,积极参与全县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

(三)县委政法委

协助开展全县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推动政法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支持各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县人民法院

负责为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中提供法律适用的咨询;参加有关涉及商品流通领域刑事犯罪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议,查阅相关案件材料,从统一事实认定标准,统一证据固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的角度,提出规范调查取证的意见或建议。

(五)县人民检察院

负责在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中,对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以及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在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中,对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情形;对于有关部门、单位咨询的案件,认真研究并及时回复意见;对于商请提前介入的案件,应积极履行职责,参加案件讨论,审查相关案件材料,提出调查取证建议等形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可以提出检察意见。

(六)县发改局

指导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规划、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县打击粮食走私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运用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指导全县粮食市场清理整治和打击走私工作;督导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工作中的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工作。

(七)县教育局

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有关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的信息和线索;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有关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的信息和线索;向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食堂餐存在使用不合格或走私食品行为的信息和线索;协助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做好禁止向未成年售卖卷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购买和吸食卷烟。

(八)县公安局

负责统筹和组织全县大协同平台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和建设工作,推进全县打击走私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汇聚和共享。组织、指导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对有关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立案调查;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的案件,商请县科工贸局(县打私办)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挂牌督办,并商请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解决法律适用等问题;协助有关执法部门,收集、汇总和分析市场清理整治和打击走私方面的信息和情报,开展涉嫌走私等违法活动及案情研判;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移交涉及党员干部参与走私等违法犯罪以及充当后台、保护伞的线索和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时查处威胁、暴力拒绝阻碍正常执行职务的案件和违法犯罪人员。

(九)县司法局

指导县级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并进行执法监督;依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指导、监督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的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法治宣传工作。

(十)县交通局

负责打击非法运输走私货品、成品油和烟草等违法行为,参与源头管理,堵住走私货品、非法成品油和非法烟草专卖品流通漏洞;积极参与公安、烟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专项打击行动。

积极参与内河通航水域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法制宣传工作。

(十一)县卫健局

负责指导全县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开展控烟健康知识宣传。负责组织和指导打击走私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十二)县市场监管局

研究提出全县打击冻品等走私计划并组织实施;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负责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成品油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假冒他人注册的烟草制品、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和成品油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协助有关执法部门,收集、汇总、分析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方面的信息和情报,开展涉嫌商品流通领域违法活动及案情研判;开展治理无证经营、市场打私及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调研、宣传工作。

(十三)县城管执法局

负责涉及商品流通领域违法户外广告等工作违法违规的查究;协助做好涉嫌商品流通领域违法活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配合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县农业农村局

研究提出全县打击畜禽活体等走私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全县打击走私信息化建设和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汇聚和共享等工作。

(十五)县林业局

研究提出全县打击野生动物和产品等走私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全县打击走私信息化建设和数据资源建设等工作;配合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法制宣传工作。

(十六)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

对邮政、快递企业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和我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经营的邮政、快递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部门共同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涉嫌走私和涉及烟草的邮件、快件的日常监管,对涉嫌夹带限制寄递走私货品和烟草专卖品的邮件、快件依法监督检查;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寄递渠道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邮政、快递企业开展打击走私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寄递渠道涉嫌走私和涉及烟草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

(十七)县烟草专卖局

研究提出全县打击烟草走私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烟草市场清理整治和打击走私工作;对烟草市场持证零售户进行管理监督和宣传教育;建立涉烟违法活动信息库,收集、汇总、分析烟草市场走私和综合治理方面的信息和情报,开展涉烟违法活动及案情研判;开展烟草市场打击走私及综合治理的政策调研和宣传工作;提供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的后勤保障。

(十八)中石化柳州鹿寨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天然气柳州鹿寨运通加油站

协助提出全县打击成品油走私计划并配合实施;充分利用加油站网点和散装汽油身份识别系统,发现异常车辆和异常人员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开展成品油市场打击走私及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构建大协同平台的重大意义。通过该平台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治理合力,打造一个范围更广的、执法部门高效联动的打击走私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多方联动、共治共享、互利共赢目标。

(二)高度重视履职。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好指挥部构建大协同平台的各项部署,要增强工作自觉性和坚定性,消除模糊认识,克服松劲畏难情绪,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方案分工,结合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建设平台工作。县打私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职责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大协同平台广泛宣传走私危害和后果,传播反走私法律法规和知识,营造自觉远离走私、抵制走私的社会氛围。加强舆情风险分析,谨防报道打私成果演变成负面新闻,形成舆论热点或焦点。加强舆情引导,适时适度通报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和走私态势,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和打击走私的良好局面。

根据本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工作机构,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业及烟草专卖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反走私方案,推进落实烟草、成品油等打击走私市场清理综合治理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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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3月3日

鹿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

为深化推进各职能协作部门在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中的职能大融合和改革大提速,推动形成跨部门联动、跨领域协作的大融合、大联动、大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流通领域良好的市场秩序,决定构建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的鹿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平台”(以下简称大协同平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依法开展商品流通领域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违法违规的烟草、成品油、化工原料、冻品、畜禽活体、野生动物及产品、濒危物种及制品、洋垃圾、汽车及其零配件、电子产品、食糖、酒类等货物的集散地和经营场所。

二、工作机构

为有效推进大协同平台建设和打击走私违法活动,成立鹿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平台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具体构成如下:

 长:李伟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文科 县政府办副主任

    韦杰县 科工贸局副局长

    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刘丽梅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祁建春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伟林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晓峰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员:刘立红 县发改局副局长

    宋庆刚 县教育局副局长

    廖 斌 县公安局副政委

    罗泽河 县司法局副局长

    廖耐德 县交通局副局长

    谭立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丽梅 县卫健局副局长

    胡献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韦世学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廖国安 县林业局副局长

    欧广荣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兰献府 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范历强 中石化柳州鹿寨石油分公司经理

    农 宇 中国石油天然气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鹿寨运通加油站经理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大协同平台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大协同平台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大协同平台建设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全县打击走私市场清理综合治理工作;对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工贸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莫文科和县科工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科工贸局副局长韦杰和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欧广荣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实际情况,结合内陆城市打击烟草专卖品、成品油等货物走私特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和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及市场清理整治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信息交流制度。依托成员单位信息化平台,逐步有序推进我县反走私联防联控信息化建设,实现各成员单位反走私数据信息共享。

(二)联合办案制度。对于涉及刑事犯罪案件,运用网络化协同新模式和大数据应用手段研究案情、会商对策和协同出击。对于打击不力、违法犯罪活动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专门进行调研查找、深入分析,制定对策和解决方案,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侦办。

(三)案件移送制度。各部门查获的成品油、冻品等依法由海关管辖的涉嫌走私案件,应当移交柳州海关处理;各部门查获烟草案件,应按属地移交原则将案卷材料、涉案烟草专卖品移交鹿寨县烟草专卖局处理。移交案件时报告大协同平台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打私办,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由大协同平台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处理。

(四)案件督办制度。对于涉案价值巨大、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由大协同平台指挥部督办,加大指导协调力度,提高案件侦办效率。需要督办的案件由各执法部门提出申请,报大协同平台指挥部办公室审核督办。

(五)定期治理工作制度。每月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包括打击走私行动、市场清理、专题研究和联合检查等。每个季度开展督导或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的对应工作机构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每半年开展对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或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解决方案或研究报告。

(六)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构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处理机制,分析和预警各类走私物品动态,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奖励机制,每年开展线上或线下联席会议,总结推广工作经验,部署联合专项行动,研究重大案件办理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走私行为,对举报者给予保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在侦破重大案件、推进制度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或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补助奖励。指挥部要不断增加对平台建设的投入,对积极参与大协同平台建设和运行的有功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给予奖励。

(七)宣传培训制度。采取专项培训、实习教学、以案代训等方式,组织开展专业和业务培训,共同参与相关交流活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法律法规,曝光重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人民群众和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工作职责

(一)县科工贸局(县打私办)

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打击走私市场清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起草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有关打击走私工作方案,组织全县打击走私工作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收集和调研工作,掌握全县打击走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自治区、柳州市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报告;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打击走私工作的突发和应急事项。

指导和协助大协同平台信息化和数字化项目建设,推进反走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等工作;协助推进反走私体制改革创新,依据职责配合其他反走私相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

加强对各网站的日常管理,配合做好互联网在商品流通领域涉嫌违法违规、不良信息的处置工作和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的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的宣传引导工作。

指导和协助大协同平台信息化、数字化项目建设,推进反走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等工作,积极参与全县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

(三)县委政法委

协助开展全县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推动政法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支持各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县人民法院

负责为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中提供法律适用的咨询;参加有关涉及商品流通领域刑事犯罪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议,查阅相关案件材料,从统一事实认定标准,统一证据固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的角度,提出规范调查取证的意见或建议。

(五)县人民检察院

负责在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中,对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以及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在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中,对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情形;对于有关部门、单位咨询的案件,认真研究并及时回复意见;对于商请提前介入的案件,应积极履行职责,参加案件讨论,审查相关案件材料,提出调查取证建议等形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可以提出检察意见。

(六)县发改局

指导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规划、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县打击粮食走私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运用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指导全县粮食市场清理整治和打击走私工作;督导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工作中的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工作。

(七)县教育局

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有关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的信息和线索;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有关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的信息和线索;向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食堂餐存在使用不合格或走私食品行为的信息和线索;协助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做好禁止向未成年售卖卷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购买和吸食卷烟。

(八)县公安局

负责统筹和组织全县大协同平台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和建设工作,推进全县打击走私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汇聚和共享。组织、指导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对有关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立案调查;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的案件,商请县科工贸局(县打私办)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挂牌督办,并商请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解决法律适用等问题;协助有关执法部门,收集、汇总和分析市场清理整治和打击走私方面的信息和情报,开展涉嫌走私等违法活动及案情研判;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移交涉及党员干部参与走私等违法犯罪以及充当后台、保护伞的线索和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时查处威胁、暴力拒绝阻碍正常执行职务的案件和违法犯罪人员。

(九)县司法局

指导县级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并进行执法监督;依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指导、监督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的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法治宣传工作。

(十)县交通局

负责打击非法运输走私货品、成品油和烟草等违法行为,参与源头管理,堵住走私货品、非法成品油和非法烟草专卖品流通漏洞;积极参与公安、烟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专项打击行动。

积极参与内河通航水域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法制宣传工作。

(十一)县卫健局

负责指导全县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开展控烟健康知识宣传。负责组织和指导打击走私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十二)县市场监管局

研究提出全县打击冻品等走私计划并组织实施;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工作;负责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成品油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假冒他人注册的烟草制品、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和成品油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协助有关执法部门,收集、汇总、分析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方面的信息和情报,开展涉嫌商品流通领域违法活动及案情研判;开展治理无证经营、市场打私及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调研、宣传工作。

(十三)县城管执法局

负责涉及商品流通领域违法户外广告等工作违法违规的查究;协助做好涉嫌商品流通领域违法活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配合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县农业农村局

研究提出全县打击畜禽活体等走私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全县打击走私信息化建设和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汇聚和共享等工作。

(十五)县林业局

研究提出全县打击野生动物和产品等走私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全县打击走私信息化建设和数据资源建设等工作;配合开展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法制宣传工作。

(十六)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

对邮政、快递企业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和我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经营的邮政、快递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部门共同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涉嫌走私和涉及烟草的邮件、快件的日常监管,对涉嫌夹带限制寄递走私货品和烟草专卖品的邮件、快件依法监督检查;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寄递渠道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邮政、快递企业开展打击走私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寄递渠道涉嫌走私和涉及烟草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

(十七)县烟草专卖局

研究提出全县打击烟草走私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烟草市场清理整治和打击走私工作;对烟草市场持证零售户进行管理监督和宣传教育;建立涉烟违法活动信息库,收集、汇总、分析烟草市场走私和综合治理方面的信息和情报,开展涉烟违法活动及案情研判;开展烟草市场打击走私及综合治理的政策调研和宣传工作;提供打击走私和市场清理整治的后勤保障。

(十八)中石化柳州鹿寨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天然气柳州鹿寨运通加油站

协助提出全县打击成品油走私计划并配合实施;充分利用加油站网点和散装汽油身份识别系统,发现异常车辆和异常人员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开展成品油市场打击走私及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构建大协同平台的重大意义。通过该平台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治理合力,打造一个范围更广的、执法部门高效联动的打击走私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多方联动、共治共享、互利共赢目标。

(二)高度重视履职。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好指挥部构建大协同平台的各项部署,要增强工作自觉性和坚定性,消除模糊认识,克服松劲畏难情绪,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方案分工,结合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建设平台工作。县打私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职责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大协同平台广泛宣传走私危害和后果,传播反走私法律法规和知识,营造自觉远离走私、抵制走私的社会氛围。加强舆情风险分析,谨防报道打私成果演变成负面新闻,形成舆论热点或焦点。加强舆情引导,适时适度通报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和走私态势,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和打击走私的良好局面。

根据本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工作机构,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业及烟草专卖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反走私方案,推进落实烟草、成品油等打击走私市场清理综合治理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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