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关于落实柳州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任务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依据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通知》(柳政规〔2018〕47号)
二、方案出台意义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通知》(柳政规〔2018〕47号)文件精神,以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达标倒逼工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与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促进多措并举、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之污染防治格局的形成,实现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的目标。
三、目标任务
完成柳州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任务,配合柳州市完成《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
近期目标:2018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3μg/m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87.7%。
中期目标: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9μg/m³以下,SO2和NO2浓度逐年降低,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
远期目标: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达标,SO2和NO2浓度进一步下降,优良天数比率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内容
为达到规划目标,结合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7〕4号《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柳政办〔2015〕29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实际,柳州市提出了九大任务,分别是:
(一)严格环境准入要求,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二)不断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三)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开展多污染协同控制;
(四)削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严控有毒性气体排放;
(五)强化城市面源治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六)发展绿色交通,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
(七)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八)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九)强化舆论监督和宣传,提高环境科技支撑能力。
为实现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还提出了需要落实的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我县将上述九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负责实施,以确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任务,实现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