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三类重点人群免费送药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政策解读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6-06 18:28   |  作者: 信息办

一、制定依据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树立“百姓健康是最大民生”的服务理念,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和保障机制,确保对本县常住居民重点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不断提高全县常住居民的健康水平。为提升居民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水平,达到“有病早治,规范治疗”的目的,防止疾病由小变大,由轻转重,进一步降低群众的看病负担,延缓及减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改善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

二、起草过程

根据《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三类重点人群免费送药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鹿政办发〔2018〕19号)文件,需要对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送药药品目录进行调整修订,县卫健局起草了《鹿寨县三类重点人群补助送药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初稿)》,经认真研究、梳理,反复修改,形成《鹿寨县三类重点人群补助送药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发给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综合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鹿寨县三类重点人群补助送药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送审稿)》并报县人民政府审议。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从六个方面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树立“百姓健康是最大民生”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转变工作模式,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工作思路,创造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二是工作原则。1.服务大众原则。2.厉行节约原则。3.安全有效原则。4.知情同意原则。5.方便快捷原则。

三是送药的对象。已明确诊断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鹿寨县域内缴费的)且已办理慢性病审批手续的三类慢性病患者,即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

四是工作目标。开展全县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筛查、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做好登记、体检、随访及饮食健康指导工作,确保患者病情稳定,延缓及减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五是工作流程。1.疾病诊断和用药,病人到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由主治及以上医师出具疾病诊断证明,明确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或严重精神障碍性疾病。要求有相应的门诊病历、辅助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及用药证明。2.办理慢性病手续。3.携带医保专用慢性病历本、疾病诊断资料、用药证明到门诊取药。4.跟踪随访,医务人员要做好病人的用药登记和跟踪随访工作,原则上谁发药,谁管理。

六是经费来源及结算方式。1.送药的费用主要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支出,病人自付的部分及超出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统筹基金相关规定部分由财政限额承担。2.三类病种实行年度财政限额支付,高血压门诊特殊慢性病财政补助医疗费基金限额每年每人800元,糖尿病门诊特殊慢性病财政补助医疗费基金限额每年每人1500元,精神病门诊特殊慢性病财政补助医疗费基金限额每年每人2000元,超过年度财政补助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3.送药的费用由各乡镇卫生院、鹿寨鹿华医院、鹿寨爱心医院垫支,由县医疗保障局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财政承担部分的资金由县卫健局核定后,按月或按季拨付给乡镇卫生院并报县财政局审核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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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三类重点人群免费送药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政策解读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6-06 18:28    |  作者: 信息办

一、制定依据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树立“百姓健康是最大民生”的服务理念,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和保障机制,确保对本县常住居民重点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不断提高全县常住居民的健康水平。为提升居民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水平,达到“有病早治,规范治疗”的目的,防止疾病由小变大,由轻转重,进一步降低群众的看病负担,延缓及减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改善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

二、起草过程

根据《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三类重点人群免费送药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鹿政办发〔2018〕19号)文件,需要对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送药药品目录进行调整修订,县卫健局起草了《鹿寨县三类重点人群补助送药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初稿)》,经认真研究、梳理,反复修改,形成《鹿寨县三类重点人群补助送药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发给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综合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鹿寨县三类重点人群补助送药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送审稿)》并报县人民政府审议。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从六个方面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树立“百姓健康是最大民生”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转变工作模式,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工作思路,创造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二是工作原则。1.服务大众原则。2.厉行节约原则。3.安全有效原则。4.知情同意原则。5.方便快捷原则。

三是送药的对象。已明确诊断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鹿寨县域内缴费的)且已办理慢性病审批手续的三类慢性病患者,即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

四是工作目标。开展全县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筛查、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做好登记、体检、随访及饮食健康指导工作,确保患者病情稳定,延缓及减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五是工作流程。1.疾病诊断和用药,病人到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由主治及以上医师出具疾病诊断证明,明确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或严重精神障碍性疾病。要求有相应的门诊病历、辅助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及用药证明。2.办理慢性病手续。3.携带医保专用慢性病历本、疾病诊断资料、用药证明到门诊取药。4.跟踪随访,医务人员要做好病人的用药登记和跟踪随访工作,原则上谁发药,谁管理。

六是经费来源及结算方式。1.送药的费用主要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支出,病人自付的部分及超出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统筹基金相关规定部分由财政限额承担。2.三类病种实行年度财政限额支付,高血压门诊特殊慢性病财政补助医疗费基金限额每年每人800元,糖尿病门诊特殊慢性病财政补助医疗费基金限额每年每人1500元,精神病门诊特殊慢性病财政补助医疗费基金限额每年每人2000元,超过年度财政补助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3.送药的费用由各乡镇卫生院、鹿寨鹿华医院、鹿寨爱心医院垫支,由县医疗保障局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财政承担部分的资金由县卫健局核定后,按月或按季拨付给乡镇卫生院并报县财政局审核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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