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5-18 17:10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大小:[
  • ]

一、起草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提出的关于制定机关应当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要求,需要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2025731日以前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包括四类: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宣布失效,对应分列在通知的四个附件,即: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清理结果

2025731日以前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具体为:继续有效的文件78件,修改的文件1件,废止的文件15件,宣布失效的文件15件。对列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原起草或者主要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于2026630日前完成修改;对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联系人:县司法局刘静联系电话:0772-6812283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政策解读 导航
《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5-18 17:10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起草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提出的关于制定机关应当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要求,需要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2025731日以前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包括四类: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宣布失效,对应分列在通知的四个附件,即: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清理结果

2025731日以前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具体为:继续有效的文件78件,修改的文件1件,废止的文件15件,宣布失效的文件15件。对列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原起草或者主要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于2026630日前完成修改;对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联系人:县司法局刘静联系电话:0772-6812283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