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乡直、县直(驻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针对近期乡领导及干部人事调整情况,决定调整导江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经研究决定,调整我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名单如下:
一、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
主 任:韦云庭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陈良明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潞文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委 员:陈文慧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金花 乡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
李 波 乡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林虹汐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廖建林 乡乡村综合建设保障中心主任
易 翠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 琦 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韦开裕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陆 奥 导江派出所所长
谭玉婵 导江卫生院负责人
梁 平 导江中心校校长
杨才攀 导江供电所负责人
韦媛媛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潘庆友 乡司法所所长
廖树胜 导江粮所所长
苏勇军 导江航标站负责人
张 玙 中国电信导江支局局长
李重德 中国移动导江营业厅经理
覃连芬 长垌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廖继凤 黄坭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卓礼飞 古懂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王晋欢 导江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李有胜 佛子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潘有志 温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黄位廷 石排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二、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在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全乡消防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全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具体任务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指导各村民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各村民委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城乡建设相适应。
(三)组织各村民委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关于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组织各村民委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各村民委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
(六)监督各村民委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购置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等任务。
(七)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九)配合公安、消防、安监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
(十一)完成乡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村民委可参照本通知成立村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并定期向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导江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乡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潞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陈文慧、龚建兵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乡消防服务工作站莫廖淮同志负责,联系电话:0772-6751001。
鹿寨县导江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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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针对近期乡领导及干部人事调整情况,决定调整导江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经研究决定,调整我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名单如下:
一、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
主 任:韦云庭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陈良明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潞文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委 员:陈文慧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金花 乡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
李 波 乡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林虹汐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廖建林 乡乡村综合建设保障中心主任
易 翠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 琦 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韦开裕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陆 奥 导江派出所所长
谭玉婵 导江卫生院负责人
梁 平 导江中心校校长
杨才攀 导江供电所负责人
韦媛媛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潘庆友 乡司法所所长
廖树胜 导江粮所所长
苏勇军 导江航标站负责人
张 玙 中国电信导江支局局长
李重德 中国移动导江营业厅经理
覃连芬 长垌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廖继凤 黄坭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卓礼飞 古懂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王晋欢 导江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李有胜 佛子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潘有志 温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黄位廷 石排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二、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在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全乡消防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全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具体任务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指导各村民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各村民委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城乡建设相适应。
(三)组织各村民委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关于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组织各村民委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各村民委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
(六)监督各村民委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购置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等任务。
(七)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九)配合公安、消防、安监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
(十一)完成乡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村民委可参照本通知成立村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并定期向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导江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乡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潞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陈文慧、龚建兵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乡消防服务工作站莫廖淮同志负责,联系电话:0772-6751001。
鹿寨县导江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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