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20〕12 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20〕12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鹿寨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
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5日
鹿寨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
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鹿寨县要完成剩余1013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增加收入,是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提出“各地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指示精神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12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决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脱贫攻坚和复工复产两大重点工作,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政策和服务,按照“应出尽出、愿出尽出”的工作原则,做到“精准收集务工意愿、精准提供岗位信息、精准提供服务保障”,全力推进我县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0年2月至5月,期间完成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4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0.71万人。3月底前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60%以上,4月底完成80%以上,5月底完成95%以上。3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65%以上,4月底完成85%以上,5月底完成98%以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鹿寨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工作指导组下设8个工作专班(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收集好各类企业用工信息
1.县科工贸局负责收集我县规上、限上企业的复工复产时间、岗位空缺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鹿寨经开区管委负责收集园区企业(除江口工业园)的复工复产时间、岗位空缺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所管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时间、岗位空缺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收集就业扶贫车间和辖区内主管部门不明确的企业的复工复产时间、岗位空缺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要做到岗位数量清、岗位需求实、薪资待遇明。县科工贸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3月10日将本县第一批用工需求信息报县人社局,后续每周的星期二将更新信息报送一次。由县人社局将汇总的相关信息报市人社局导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和“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工贸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收集和筛选经济发达地区优质企业的用工招聘信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团县委)
3.县科工贸局、鹿寨经开区管委、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企业及就业扶贫车间推荐关注“鹿寨就业”微信公众号和注册使用“柳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进行用工需求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精准采集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
各乡镇要以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帮扶干部等基层干部为中坚力量,同时增加其他工作人员,集中力量开展采集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工作。进行信息采集时,要帮助有务工需求的劳动力使用“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注册求职,并向有务工需求的劳动力推荐求职渠道。于3月10日前全面完成外出劳动力需求信息实名采集工作并上报县人社局汇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鹿寨经开区管委、团县委、县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三)精准对接匹配岗位信息和外出务工人员的需求
1.持续开展线上对接服务。充分利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柳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上信息平台”“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鹿寨就业”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平台和“龙城云”等信息化手段,广泛发布信息。组织开展行业型、专业型线上招聘活动,持续向以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群体的各类求职者推送适合的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工贸局、鹿寨经开区管委)
2.县科工贸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要引导鹿寨县内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各基层工作人员要积极宣传和推广。各行政村(社区)要指定1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担任“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终端机管理员,做好平台的宣传推送,指导和协助求职人员使用平台应聘求职。专项行动期间各行政村(社区)要通过平台终端机帮助10名以上人员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3.精准开展“点对点”送岗服务,合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一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劳动力实名登记信息和企业用工信息进行精准匹配,并将匹配的信息多途径推送给有务工需求的人员;二是各级人社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要将“柳州人社”公众号在村、屯发布,并协助有务工需求的人员登陆进行注册求职;三是县人社局要把用工信息推送给乡镇,由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及时将信息点对点的推送给有务工需求的人员;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及志愿者的力量推送用工信息;五是帮扶联系人要推送用工信息给帮扶对象不少于6次,鼓励和引导有务工需求的帮扶对象外出务工;六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安排1名专职人员(懂电脑操作),从事用工信息接收和发布工作,对未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零就业家庭”)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县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团县委]
(四)周密组织“接人入企、送人到岗”活动
1.各乡镇要组织务工时间段相近、务工目的地相近的农村劳动力集中出行,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点对点”安全直达运输服务。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2.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接人入企,送人到岗途中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为外出务工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配备、发放防疫物资。(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
(五)突出做好我县企业用工服务工作
鼓励务工人员就地就近就业,采取工资性补贴和相关社保补贴、奖励补贴的方式,动员和组织务工人员,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到本地区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务工,有效缓解我县企业“用工荒”。(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开展“以工代训”,提升务工技能水平
从2月1日起至6月30日,企业组织新进员工和转岗职工“以工代训”培训且每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以工代训”补贴,按月发放。企业申报补贴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止。(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工贸局、鹿寨经开区管委)
(七)落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各项政策
开展“政策落实服务月”专项活动。各有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能,认真落实近期下发的各项扶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政策措施,要畅通渠道、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兑现。(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八)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鼓励企业采取自主招聘、与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等方式,拓宽劳动力输送渠道,做好用工招聘工作。企业要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为务工人员提供生产生活保障,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缺工企业提高务工人员的薪酬等各方面待遇,吸引务工人员入职。通过多种手段提高务工人员的技能,提升其职业能力,尽量稳定用工,保障务工人员长期稳定收入,助力全县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九)鼓励和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活动
充分动员具备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其为我县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十)提供便民服务
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企业做好务工人员的住宿保障工作,采取疫情期间便于务工人员租房的便民措施,为务工人员提供住宿便利条件。为有需要的鹿寨籍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卫生健康凭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组)
各工作专班(组)在工作指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专班(组)对口指导调查摸底、信息采集、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岗位信息推送和“接人入企、送人到岗”等各项专项行动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工作专班(组)]
(二)建立考核考评机制
1.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每月一次对各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数据的精准性等重点工作指标排名通报,设立与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挂钩的工作推进红黑榜;3月和5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单位绩效考评体系和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帮扶干部的考核,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列为工作表现的重要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县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三)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每月4日前,各乡镇将上月组织外出务工的数据及相关材料报送专项行动指挥调度办公室(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积极统筹和调配各项资金,为落实相关政策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营造良好范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和企业复工复产、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1.鹿寨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
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鹿寨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3.“接人入企、送人到岗”专项活动调查表
4.配合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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